云南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级行政单位,下辖16个地级行政单位,包括昆明市、曲靖市、玉溪市、昭通市、丽江市、普洱市、临沧市、保山市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、大理白族自治州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、楚雄彝族自治州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、迪庆藏族自治州。
除了这16个地级行政单位外,云南省还包括8个县级行政单位,包括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芒市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、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等。
云南省地市级行政单位总共有16个,县级行政单位总共有8个,所以云南省地市级行政单位的总数为16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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